释义 |
营商环境建设局部门的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起草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行政审批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 4、负责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 5、组织开展本市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