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 |
释义 |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是自动续期的,国家不会强制征收的,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2、其他城市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予以续期的需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土地的使用权是多少年? 1、房地产使用权是指房地产人以外的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房屋拥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在传统的物权范畴中,使用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它仅仅是权的一项权能。 2、房屋权是没有使用时间限定的,而土地使用权有相应的时间期限。一般门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而住宅为70年,一旦使用年限到期,可能是自动续期,也可能是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续期,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但总之是不可能被收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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