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后其他证件要变更吗 |
释义 | 户口迁移后其他证件不需要变更。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户口迁移要办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口迁移与落户的区别: 1、重点强调不同。户口迁移是从原来户籍地迁出,强调的是迁移的过程。而户口的落户强调的是落户的过程; 2、包含内容不同。户口迁移既包括户口的迁出,又包括户口的落户也就是迁入; 3、 状态不同。户口迁移是动态的,户口落户是上户口; 4、办理程序不同。户口迁移时需要先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入户。户口落户,只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上户口即可。 迁户口的流程是: 1、领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领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3、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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