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七天内。公安机关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一般是由被取保候审当事人自己或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交银行的那联)亲自到银行去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3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