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货物交付延迟引发的赔偿问题,主要涉及合同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由此引发的赔偿问题,可参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其中,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债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则规定,当事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而第一百二十二条则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债务的价值。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债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 4.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债务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