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宅基地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3、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4、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农村宅基地分为三类: 1、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 2、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 3、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 综上所述,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 要结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好村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尽可能利用荒坡地、废弃地,不占好地。在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村镇改造将适宜耕种的土地调整出来复垦、还耕。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要符合村镇建设规划。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多种方式,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不得强制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