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新开办个体户免费刻章申请方法 一、登录系统 1、请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在常用服务中,找到“开办企业一窗通”入口,并点击。 2、进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导航页面。点击分时办理中的“立即申请”,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的登录页面。 3、用微信扫描“粤省事”小程序码后进行公安部门的人脸识别程序登录。 二、分时办理单位免费刻章申请 企业类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类型:分时办理; 适用范围:申请免费刻章的企业。 1、登录成功后,点击上方“刻章登记”,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企业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商事主体分时办理申报页面。、 2、进入申报页面后,系统自动导出录入企业信息,企业根据需求进行刻章信息填报和邮寄信息 3、填报完成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并确定后,对应信息将直接推送刻章部门,分时办理刻章登记业务完成 个体工商户公章在公安局刻章备案处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办理。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个体工商户首次刻公章的,需要准备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复印件、公安局刻章备案申请表等材料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个体工商户在公安局刻章备案处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