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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在工作中出现的病症和之前的病症有关,能否认定为工伤?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受伤、患病或者残疾的情形。如果某人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病症与之前已有的病症有关,认定为工伤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原因是否是诱因或加重因素:如果工作原因是诱因或加重因素,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2.工作原因所占比重:是否工作原因占据主要因素也是判断是否为工伤的重要依据之一。
    3.是否有证据证明:只有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工作原因为诱因或加重因素,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从事工作的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工伤包括劳动者在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发生的突发事件所致的急性病、急性中毒、意外伤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或者违反工作场所卫生标准,造成劳动者发生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所雇用的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如果某人在工作中出现的病症与之前已有的病症有关,只有在工作原因是诱因或加重因素且比重高,并有足够证据证明,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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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