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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引水管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有什么
释义
    引水管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是:
    1、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其他试验报告以及清洗吹扫记录;
    2、管道焊缝探伤拍片报告及探伤焊缝位置单线图;
    3、安全阀、减压阀的调整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及系统封闭验收报告。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是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三、开发商不肯验收怎么办
    建筑商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提起验收申请,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予以答复的则视为房屋建筑验收合格。如果合同未有约定的,则按照建筑法规定的时限内,开发商不验收的视为工程合格。当然对于基础性工程及主体质量问题,建筑商需要承担保修责任。国家建筑法规定,建筑承包方提出验收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回应,视为验收合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第一,完成开发项目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第二,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第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第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第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第六,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第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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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