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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释义
    (一)北京高温费是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二)其余全国各省市的发放情况
    1、浙江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2、福建省
    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3、湖北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2元。
    4、江西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
    5、河南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6、河北省
    发放时间:河北省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实际情况,夏季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发放标准: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7、广东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8、江苏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9、陕西省
    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
    10、山西省
    发放时间:3个月(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11、广西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12、海南省
    发放时间:7个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13、湖南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14、辽宁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15、内蒙古自治区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80元。
    16、山东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17、甘肃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18、云南省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
    19、吉林省
    发放时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
    20、四川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2元。
    21、上海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月200元。
    22、重庆市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23、天津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日27.3元,每月593.2元。
    一、法律规定在电厂有高温补贴吗
    在电厂户外工作者一般是有高温补贴的,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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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