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比例低于25% 怎么办 |
释义 | 1、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文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颁发加注 企业类型 后加注 外资比例低于25% 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投资总额项下进口自用设备、物品不享受税收减免待遇,其它税收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2、国税函[2003]422号文规定,外资低于25%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3、国税办函〔2009〕198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采用了新的注册类型,造成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类型与税务登记注册类型和税收核算统计企业类型划分不一致。税务登记中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的划分,仍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的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期限 1、注册资本在五十万美元以下(含五十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2、注册资本在五十万美元以上,一百万美元以下(含一百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3、注册资本在一百万美元以上,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两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4、注册资本在三百万美元以上,一千万美元以下(含一千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三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1、申请人根据审批内容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报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2、外经贸委受理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或答复; 3、申请人根据通知收到批准文件,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对出资形式有哪些要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XX缴纳使用费。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唬订杠寡蕲干搁吮功经场地除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清算 普通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债权登记与核定。 外商投资办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 (二)第二步:审核兼审批 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三)第三步:颁证与送达 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备注:特殊环节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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