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要开工资转移单? |
释义 | 法律分析: 除应届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生外,其它新生都必须交工资转移单(未参加工作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详细注明:参加工作年月、有关工资基本情况及停发年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劳动人事权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盖章。不带工资转移单或人才交流中心证明者,按原单位继续发工资处理,职工调动工作工资转移介绍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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