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辞退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辞退劳动者应当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双方按劳动合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时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用人单位出具辞退证明,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3、在辞退劳动者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需要赔偿的,分为以下情形: 1、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2、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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