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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优势有什么
释义
    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优势:
    1、只要患者受到的医疗损害属于赔偿范围,无需证明医方过错,也无需法律诉讼,就可以获得经济赔偿。
    2、此制度救济面广泛,更多医疗行为受害人从中受益。
    3、彻底解决医务人员疲于诉讼而受害人得不到合理司法救济的问题。
    4、从根本上化解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对抗,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
    3、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4、加害人的主观过错。医疗损害不以加害人主观过错表现形态是否属于过失为其要件,故意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同样可以构成医疗损害,如医务人员出于报复、泄私愤、牟取非法利益等心态,对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形。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1、过错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
    3、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为什么是过失
    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是因为存在过错的情况之下,才能够追究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一般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负直接责任的医护人员。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其责任可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责任,无论触犯哪一项,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等相关事宜。
    有医疗损害责任,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执业许可证。
    这里说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行政处罚的后果是对自己名声和仕途有一定的影响。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载入个人档案影响职务晋升等。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的公务员考试,政审环节会被淘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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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