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立即执行:是否能够拯救无辜的生命?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判决外,其他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死刑的执行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危害国家安全罪不适用死刑的包括未成年人、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判决外,其他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根据这一命令,原审人民法院应在7日内执行。但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一、死刑的执行机关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不适用死刑的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罪不适用死刑的有未成年人、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处决命令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交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1、在判决执行之前发现可能存在的错误;2、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 结语 死刑的执行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或罪犯正在怀孕等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死刑的执行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但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未成年人、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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