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原因会引起探视权的中止 |
释义 | 如下原因会引起探视权的中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传染,或严重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 (3)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离婚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子女探望权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中止子女探望权: 1、探望者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生命的传染病,可能通过与子女的一般接触传染给子女; 2、探望方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 3、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监护的行为; 4、探望者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如探望者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坏习惯,或者鼓励子女犯罪; 5、探望方长期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休息、学习和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父或母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对方行使这一权利。 不过如果探望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其探视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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