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理人的行为特点如下: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活动。 (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 一、什么是间接代理?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制度。 它的构成要符合三个要件: 1、委托人的授权。 2、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3、委托人行使介入权和第三人行使选择权委托人才可能承受代理行为的后果。 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为是帮助被其代理的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行使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既不得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怎么区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1、无权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是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进行的法律行为。2、无权代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3、无权代理需要被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则代理无效。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