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应当填写为营业地实际的地址,不实填写的工商管理部门可能不予批准。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先确定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核准申请; 2、名称核准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所需的相关资料,经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发给营业执照; 3、申请税务发票:申请税务发票时需要持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和其它证件才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登记领取税务发票; 4、申请开设公司基本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