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受害者申请,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偿还。 根据我国财政部、保健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 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 丧葬费 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 丧葬费 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