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建房许可证如何过户 |
释义 | 一、农村建房许可证如何过户 1、农村建房许可证需要在办理土地证后才能过户,土地证属于宅基地使用证,一旦过户,卖方无法再申请宅基地了。 2、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4、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5、房地产权利证书; 6、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7、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8、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9、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10、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1、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2、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3、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4、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5、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6、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7、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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