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性质怎么填写 |
释义 | 如果是由开发商建造、出售的房子,一般填商品房,如果是已经被购买,并且已经合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一般填存量房,如果是由政府、购房单位和职工一同集资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子,一般填集资房,如果是按成本价出售的房子,一般天安居工程住房。 房屋性质有商品房,公房,经济适用房和小产权房: 1、商品房:是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2、公房:即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3、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4、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产权性质需要根据产权证上的权属证明颁发单位填写: 1、产权证上权属证明颁发单位为国家房管局,那么产权性质应填写大产权 2、产权证上权属证明颁发单位为乡政府或村,那么产权性质应填写小产权。 房屋性质其实就是指房产的性质,根据规定,房产性质主要分为八类:国有房产、集体所有房产、私有房产、联营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港、澳、台胞房产、涉外房产以及其他房产。 一、农村房屋属于什么性质 (一)宅基地,是指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利用村集体土地为本村村民提供合理合法划拨由所在辖区镇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住宅用地,老住宅一般是只有地契没有产权所有证,现在国家也在逐步的更还以前有的地契,宅基地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全村村民集体所有。 (二)如果你家里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第一先看时红本还是其他颜色的本,如果是红本的话那不属于宅基地的范畴,如果是其他颜色的本,那就是宅基地! (三)另外,宅基地和私有房产有区别,就上上面我说的,宅基地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使用权;而私有住房是既有土地所有权也有土地使用权! (四)私有房屋,地算集体的,但是屋主有无限的使用权。这就是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二、农村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的房子是可以抵押贷款的,只要持有房屋产权证,对房屋有财产处置权,就可以带上房产证、个人身份证、个人经济收入证明等资料去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不过大家也需要注意,农村以前的一些老房子可能是归集体所有,所以只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产权证,那可能不好办理抵押贷款,毕竟在住房登记和产权归属上可能会有问题,很多老房子缺乏登记、产权不清晰。而如果是共有财产的房屋,那去办理抵押贷款就还得取得共有人的同意才行。 而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经办银行或贷款机构就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如果房屋没什么价值,贷款也可能会办不下来。还有,用作抵押的房屋不能被列入当地政府部门的改造拆迁规划当中,不然该房子也没法去申请抵押贷款。 三、农村中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 (一)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尽管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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