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
释义 | 1.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结合用人单位综合情况提出审核办理意见,同时每月将《申请延期缓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名单》及用人单位申请缓缴相关材料报省社会保险局进行备案。 2.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将《准许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发送至用人单位,并签订《用人单位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 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局网站下载填报 )。 3.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单位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后,办理用人单位缓缴,并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标识登记,缓缴期内不收取滞纳金。 4.缓缴期满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 ,超期补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5.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建立动态台账管理制度。各级社会保险局要建立用人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台账,按月分类统计并集中上报各险种缓缴单位数量、缓缴社会保险费金额、补缴社会保险费金额等信息数据。 7.建立一体化经办管理制度。各级社会保险局在缓缴受理、资格审核、协议签订等业务经办环节要实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同步一体办理。 8.社会保险局要按月将缓缴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行业类型、缓缴险种及属期、缓缴期限、缓缴金额、人数等缓缴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法律依据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第十八条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起,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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