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所在地的代码,是身份证前六位数,其中前两位为省,三四位为市,五六位为县或区。户口簿上的11位是户籍号,不是代码。 户口所在地的编码,是指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的编码(在户口本的户号一栏体现): 1、当事人可以参看本人身份证的前六位,户口所在地的编码与此类似; 2、身份证上的该编码,为申报户口时,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编码; 3、籍贯地编码一般指身份证的前6位,例如北京110,具体地区如东城区101。出生编码是身份证的最后4位。 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 行政区划代码,也称行政代码,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一般由13位数字组成,相当于机关单位的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 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其中,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01-18表示市辖区或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21-80表示县(旗);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