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好的法律顾问单位 |
释义 | 一、服务态度 开拓一个顾问点不容易,应该说大多数律师的服务态度还是很好的,都能正确对待。但实务中,服务态度也存在打折的情况。容易出现“前紧后松”的情形,即前期积极、主动,“没事就去”;中期消极、被动,“没事不去”或“有事才去”,顾着了问,顾不着就不问,极端的甚至“有事也不去”;到了后期,将要续约时,又“没事就去”。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的被动局面,长期下去,只会让自己的路越走越窄,我们应引以为戒。 实务中,服务态度还存在两种极端。一是过于看重顾问单位,二是轻视顾问单位。前者当然是大的顾问单位,凡事必去,无论大小;且态度上过于尊重、过于小心,一点儿小事都兴师动重,动辄开会,动辄研究。后者当然是小客户,觉得有无均可,掉以轻心,得过且过。笔者认为,对所有顾问单位,我们都应尊重,无论大小,他们都是我们的客户。但不卑不亢”很难做到,因为大客户给予的服务费更多,失去大客户,将导致我们失去更多的个人利益,如何拿捏好其中的尺度,值得玩味。 二、律师的合作 与诉讼业务相比,非诉更需要合作。原因是,在顾问单位数量较多时,单个律师的时间、精力有限,特别需要律师的合作。有时,顾问单位的专业性较强,而自己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时,也需要律师之间的合作。 有律师提出,律师的合作一定是基于“需要”的合作。事实确是如此。人脉资源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合作是最好的一种合作方式。在合作初期,“有事共同做”,大家都能做到。可合作时间长了,当初的激情已然裉化,彼此之间更需要一种制度进行约束,否则,你的心理会不平衡。遇到此种困境,如果合作双方能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而改进,则双方的合作会进入一种更高的境界;相反,如果不能正视问题,则合作会流于形式,甚至会导致合作的破裂。 三、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的积累 律师是杂家。做非诉,更要求律师除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外,还要掌握相关的行业知识。常年法律顾问做久了,你会发现,在处理问题时,用的法律知识少了,行业知识多了;理论知识少了,实务经验多了;专业知识少了,社会阅历多了。还有,你觉得自己知道的越来越少了,有时会产生恐慌感,甚至怀疑自己还能否继续为顾问单位提供服务了,产生了不自信心理。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好事,这样可以督促着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升。 专业知识,闲时积累、忙时用,厚积薄发。有人说,你闲暇时阅读的兴趣所在,决定着你未来的发展方向。的确如此,闲暇时你研究公司并购知识,意味着你的发展方向肯定不会是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 处处留心。留意你的合作伙伴和你所服务的企业老总,与他们同进步。刚进律师事务所时,你和你的“同年”的专业知识相差不大,可一年二年后,你们的差距就逐渐显现出来了,三年五年之后,你们的专业知识可能就不在一个层次上了。如果你发现自己所谈所讲的内容,还停留在一两年前,甚至半年前,那么你可能就落后了;如果你发现合作伙伴的口里时不时蹦出几个“鲜词”,而这些“鲜词”是你没有听说过的或者虽然听说过但从未深入研究过的,那么你就需要反思自己,并且向合作伙伴看齐了。 与企业共同成长。你所服务的企业老总,大多站在经济发展的前沿。他们会遇到很多新奇、古怪的问题,与他们共同解决这些疑难问题,也是律师提升自我的绝好时机。顾问单位给律师学习的机会,还为律师支付顾问费,我们应该感谢顾问单位给我们的机会。 企业老总身上,总有其过人之外。留意他们的闪光之处,对我们从事律师职业以及做人,都是大有裨益的。言传,不如身教,特别是他们处理疑难问题时的作风,无形中都会对我们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而我们能力的提升,就是这样炼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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