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代表的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三大类: 1、法定代表人 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 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 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一、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什么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厂长、公司董事长等。 现行法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有效; 3、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 二、未成年可以当法人吗 是可以担任的,我国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年龄限制。因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当法人代表是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也无不可。只是会受到较多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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