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中分数线444分。 四中学校录取政策如下: 1、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社区治理和社事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区民办学校,优先满足符合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条件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以及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成都市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2、坚持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考”、“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3、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新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公布招生简章须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