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认定事实错误”与“认定事实不清”还是有着一定区别的。 2、适用法律错误,是指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认定是正确的,仅仅在适用法律上出现了错误,而对于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也错误的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而不属于此处的适用法律错误。 3、基本事实不清,是指对案件的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基本的法律关系、以及承担的民事责任等基础性的,也是最基本的事实没有进行认定,或者认定的不够清楚、不够准确。出现此种情况主要系一审法院对案件证据的分析和认定不够充分或出现了错误,即属于证据不足或法官对证据的把握、分析、认定不够清晰准确所致。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法法定程序的,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5、对于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仅能使用一次“发回重审”裁定,若当事人经过重审后再次上诉的,二审法院则只能采用维持原判或改判的方式处理,不得再发回重审。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对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部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其他一些执法主体,在其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水平和法律意识较低,执法随意性较大,经常发生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滥用职权等违法行政处罚现象。 具体的违法行政处罚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识别: 一、行政处罚主体是否适格并享有管辖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适格行政处罚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二、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 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违法行为的责任人 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适用错误的情形: 1、违反行政处罚法设立行政处罚规定或已失效 2、《行政处罚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设立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及时效。 四、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五、行政处罚是否法定 处罚法定原则包括四个基本要求: 第一、 处罚设定法定; 第二、 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 第三、 实施处罚的依据法定; 第四、 实施处罚的程序法定。 六、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 实践中常见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情形有:1、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2、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3、违反公正的程序。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