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则不属于连续的正常缴存了,是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单位补缴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单位也已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的。若复议通过,就可以了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复议审核未通过,必须待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方能正常申请贷款。 一、内蒙古公积金政策 内蒙古公积金政策如下: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不得以补缴、趸缴等形式代替连续缴存。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非呼和浩特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地必须为借款人(含配偶)的工作地或借款人(含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户籍地。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含配偶)申请贷款当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结果不满15万的按15万计算,其它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二、买房要几个月才能办公积金 1、交公积金一般需要缴纳12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 2、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