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法律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 1 、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 、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 法律适用 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 、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二、法律适用的简介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 法人 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 三、法律适用的特征 1 、法定性 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 2 、法律适用权威性 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的活动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司法裁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 3 、法律适用被动性 司法过程的启动总是以具体案件的发生为前提,在大多数案件中,司法活动必须由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来启动。 4 、法律适用独立性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也应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