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朋友贷款买房,买房合同只有自己的名字,现在可以交房了,如何让房子属于男女共同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男女朋友共同买房,分手后按照双方的出资分割分割房产。但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没有登记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共同出资,否则房子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谁的财产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房贷还清了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视为是对配偶的赠与。加上名字后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买房。如果我贷款买房,和对象一起偿还贷款,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1)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如果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结婚前已经还清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婚后买房只有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就算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和现在的女朋友买了房子结婚了,我们都离婚了,现在我们一起付钱买房子,房子的名字是她自己的名字,我该怎么办才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呢?谢谢你 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在婚内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房产,与另一方无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方已贷款买房,现在准备结婚,女方要求证明房子是共同财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好。夫妻共同买房子是需要结婚证的,夫妻共同买房也就证明二人已经结婚,共同买房所以财产将作为共同财产,因此需要提供结婚证,而且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买房需要的证件: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全款买房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了,剩下的售楼处可以替您办理,就等着拿产权证可以了。因买房而产生的问题的,如果是由于合同问题,可以与开放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导致侵权的,可以向住建部么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合同或者侵权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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