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写名字有用嘛? |
释义 | 房产证加名字有用。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个人独有,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共有,共有权人按房权证上记录的产权比例共同持有该房产。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有这么四种情况: 1、如果是男方婚前已经购买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为赠与,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这种赠与是不可撤销的, 如果只签订赠与合同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或者办理公证的话,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并且是用的夫妻俩的积蓄,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 3、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并且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这个时候加名字是很重要的; 4、如果是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一般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这个时候如果加名字一般是五五开,如果不加名字就是按出资额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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