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人身份证号不提供能起诉吗 |
释义 | 起诉人身份证号不提供也能起诉。 民事纠纷起诉时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提供被告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证号并不是必须的。 被起诉人在外地的处理如下: 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被告因合理理由不能出庭,可以申请中止诉讼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审理。法院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前会提前三天通知被告,被告不能出庭需要提前作出合理解释和回执意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抗辩权,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缺席宣判。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后果;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起诉人在外地,执行法院可以委托外地的法院代为执行。 综上所述,起诉时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无法进行起诉。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就可以,住址只是备选项。也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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