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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
释义
    个人销售住房根据《财税〔2008〕137号》通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需满足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和成交价格的条件。非普通住宅转让满五年免税,满三年不满五年减半征税。无评估价格和购房发票的非普通住宅按1.5%计征税。
    法律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的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因此,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根据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含1.44倍)。
    2、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应征税的,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的1.5%计征土地增值税。
    拓展延伸
    个人出售住房的税务义务
    个人出售住房涉及的税务义务包括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法规,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出售住房的收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情况,税率和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在办理个人出售住房的过程中,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履行纳税义务,确保合规操作。建议个人在出售住房前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遵守税法规定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负担。
    结语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满足条件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非普通住宅,满足居住年限要求的个人免征或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无法提供购房发票的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5%计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住房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建议在办理个人出售住房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遵守税法规定并降低税务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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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