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扣费就是购买成功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已经重新缴纳了,这个算续交,医保是不能断的,之前的需要补缴上,缴费成功应该是续交成功了。 人社部宣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提高60元和30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以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新规同样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要走申报登记和核定缴费的流程。 人社部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以减轻居民就医负担,同样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人社部提高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此外,国务院确定,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以上政策,当然也适合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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