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有权指的是房屋的最高权利,即拥有房屋的绝对权利,包括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使用权则是指在所有权范围内,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但不具备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有使用权的人不具备房屋的所有权,只是获得了使用房屋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分割为使用权和拥有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按照法律规定取得房屋使用权的,可以在取得的范围内使用房屋,但不得超出法定或者约定的使用期限和使用目的。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房屋使用权人应当支付房屋所有权人规定的使用费用,不得损害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 以上是房屋使用权与所有权的简单介绍,如果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