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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市在拆迀中,不足40平方的房子是按40平方的房子补偿吗?
释义
    本文讲述了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然而,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具体拆迁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结语
    拆迁补偿需遵循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进行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同时,拆迁补偿应充分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不应仅限于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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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