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国道:国家公路指示牌也以字母G开头,但数字后面跟着三位数字,用于区分高速,通常以红白字表示。前一位分别是1、2和3。一位代表以北京为中心的国道,两位代表南北国道,第三位代表东西国道。 (2)省道:飞镖上的路标一般是黄色和黑色的,从字母S开始,后面跟着三个数字。该数字的含义类似于高速和国道。第一位数字1代表以省会(省会)为起点的辐射省级公路,2表示通往省道的南北方向,3代表东西部的省道。 (3)县道:县道主要连接县城和县城(镇)等主要地方,也是加上三位数后的字母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