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起诉书中,事实与理由部分里,一定要写根据法律的哪一条吗?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还有民事诉讼的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以上就是律师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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