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 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新式资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对工人和国家有利。 二 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具体分为两步: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和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三 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改造资本家个人与消灭他们所属的资产阶级相结合,既避免了激烈的阶级对抗,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