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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肾病被认定为免责,是否可以申请疾病重新评估?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将某些疾病列为免责疾病,即不予赔付。但是,如果患者认为自己确实患有该疾病,可以申请疾病重新评估。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将某些疾病列为免责疾病,即不予赔付。”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公司认定的免责疾病,被保险人不同意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评估。”
    3.《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申请,及时组织医疗专家对免责疾病进行鉴定或者评估。”
    总之,如果被保险人认为自己确实患有被保险公司认定的免责疾病,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疾病重新评估。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或者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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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