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大病救助的条件 |
释义 | 根据天津市大病救助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享受救助: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50%,每年救助1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法律分析 天津市大病救助的条件: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比例为50%,每年救助1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拓展延伸 天津市大病救助政策及申请流程 天津市大病救助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2.确诊为大病,符合指定疾病范围;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申请流程包括:1.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2.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材料;3.递交申请至当地社保局或民政部门;4.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大病救助政策。申请人应注意,申请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按规定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审批通过。 结语 天津市大病救助政策旨在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50%的救助比例,每年救助1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申请流程包括收集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递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按规定流程申请,以确保顺利审批通过。 法律依据 《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下列人员可以享受本市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人员; (四)重度残疾人员; (五)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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