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注销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简易注销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简易程序,简易注销简化了注销程序、公告方式和登记材料。 简易注销的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注销条件如下: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简易注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指定委托书。 简易注销办理流程: 1、首先注销公司税务(税务未需要去税务局作报道即注销); 2、网上登记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进行公示; 3、公告期满后携带材料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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