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委会人员如何调解民事纠纷?居委会人员如何调解民事纠纷1、建立一个能吃苦,乐于奉献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这个调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应由居委会正、副主任亲自担任。小组成员由居委会干部、各楼栋长、居民代表组成。小组成员要有“铜头”、“铁嘴”、“飞毛腿”的硬功夫。“铜头”就是受得气,挨得骂、吃得亏;“铁嘴”就是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飞毛腿”就是多跑路、多爬楼,常常走街串户,对自己分管楼栋里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矛盾及时解决。2、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自身素质。要做一名称职的调解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是关键,不能正己焉能正人。但是光有道德修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学法、懂法、用法。只有这样,遇到民事纠纷才能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3、用“五心”来保证调解工作的成功率。“五心”是指爱心、诚心、恒心、耐心、细心。在调解纠纷时,对矛盾双方要用爱心去理解他们,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解决纠纷。任何纠纷都不可能三言两语就解决问题,我们要有解决问题的恒心和耐心,不厌其烦的反复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辅之以法。细心就是调解员对自己所管的楼栋住户的了解要仔细,最好把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4、依靠民政、公安等部门,搞好调解工作。要搞好调解工作,光靠调解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干警、司法、民政等部门,实行“联合作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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