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30天冷静期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辟谣】 离婚必须要双方同意才能离婚? 真相:不是 解析: 离婚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意。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一起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则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提醒】 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可以分为必备的材料,以及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的其他材料。 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包括: 第一、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比如身份证。 第二、婚姻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的复印件,当然如果结婚证丢失的话,可以由登记部门出具婚姻情况证明。 第三、证明双方感情状况的材料。 而下面的这些材料是根据情况来进行准备的。 第一、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比如出生证。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除了应提供相关的权利凭证与证明之外,还应当将具体的财产列在财产清单当中予以明晰。 第三、关于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比如贷款合同、借条等。 第四、关于对方应予以损害赔偿的,可以提供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婚姻过错情形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