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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公司减资程序是什么
释义
    公司减资的流程:股东的表决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减资程序有哪些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有什么影响
    公司减资的影响主要有,公司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如果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公司需要按其要求实行。减资后,公司的竞争力可能会减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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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