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作作品具有以下特点: 1、合作创作者之间有一种共同的思想和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作品; 2、合作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地的创作成果要相互照顾; 3、合作创作者应充分完成合作创作的内容,即在创作过程中履行合作创作的义务,维护共同创作者的权利; 4、不参与创作,只为创作者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数据收集、意见修改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