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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释义
    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冻结的账号和数额;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的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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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