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以后医保还能正常使用吗 |
释义 | 离职以后医保卡还可以使用,但无法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1、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门诊报销情况如下: 1、居民医疗保险: (1)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百分之三十,个人支付百分之七十;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上一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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