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拒绝迁户口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派出所不同意户口迁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应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负责人(村主任等)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接收当事人户口的原因,再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 2、如果是资料不完善的,应该完善后,再迁移,如果是迁入地的集体不同意接收,或者不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要求的; 3、应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及迁移户口的其他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在迁出地恢复当事人的户口即可。 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流程如下: 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 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 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 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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