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 |
释义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 1、普通标准住宅的核定征收率为6%; 2、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核定征收率为8%; 3、无法准确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的,核定征收率为8%。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预征,就是为了保障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对某些税种先按照某种方法(多数是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把税款提前征收,最后再进行税款清算,预征的税款虽然要先缴纳,但是这并不是最终的税款,清算后要多退少补。在还没有正确计算出,房地产项目增值率的情况下,为确保税款平稳,均匀的流入国库,而采取的预先征收的办法.通常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 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增值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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